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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偶闻灶王之名(第1页)

最终刘振华做好了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声望点规划。

优先为天兵配备轻甲,长枪,一千天兵全部制式装备完毕需要三个多月的时间。

不过刘振华也并不太着急,毕竟眼下天兵才两百多,并且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超过很多起义军,那些起义军尚且可以在明军手里来回过招,刘振华还有足够多的发育时间。

陌刀和长矛需要的声望一把才二十点,两百人的陌刀或者长矛仅仅需要四千点。

长矛只有捅刺这一种功能,而陌刀可以刺、劈、砍、削。

两者对比,长矛适合方阵防御,而陌刀更侧重于攻击,毕竟陌刀“如墙推进,人马俱碎”,在两军对战时有很强的视觉冲击效果和削弱敌方战斗欲望与士气的效果,具有更大的威慑效果。

但是陌刀极重,据《新唐书》记载:“兴擐甲持陌刀重十五斤乘城。贼将入,兴一举刀,辄数人死,贼皆气慑”。

对于使用之人身体素质要求极高。

例如唐朝名将李嗣业,本身身高就远远超过刘振华,手下陌刀队个個皆是精锐,才使得动陌刀。

根据记载,唐朝一个12500人的队伍,有2500陌刀手。

一番思索,刘振华决定,因人制宜,耍的动陌刀的便用,日后人多单独拉出来成为一个建制。

其余人就用长枪。

第二日,校练场。

天兵和民兵们的训练依旧在如火如荼的进行。

刘振华缓步走到了校练场。

“所有天兵,停止训练。”

他中气十足的喊了声。

原本正在或是搏斗或是自由抡棒的天兵们立刻整队,每个班站在队伍每一行的排头,排长站在五个班组成的小方阵左前,而两个连长则是站在所有方阵的中央前方。

任宏利依旧披着他那铠甲,着实沉重了些,他已经发现了,这铠甲虽然帅气,但是穿着着实不舒服,不过男人不能说不行,既然给灶王提了建议训练的时候也穿,那就算是累着也要穿。

“今天只有两件事。”

刘振华背着手开始讲话,“第一件事,本尊给你们带来了更加适合作战的兵器。”

说着,刘振华一挥手,他和天兵们之间的空地上多出来两百兵器。

一部分是陌刀,一部分是长枪。

豪壮的陌刀在太阳下面反射着光,这是长柄刀,长八尺,十分之三都是刀柄,刀刃开两刃,刀尖明晃。

对比陌刀长枪就显得有些普通,是经典的红缨枪。

杨立超作为伴读书童,好用长枪,对于武器略有了解,他看着地上明晃晃的刀,稍微思索以后便认了出来,这是陌刀。

自唐代以后便有些退出了历史舞台,这玩意虽然好用,但是不好制造,有效而不昂贵的兵器永远是军队装备的第一要素,陌刀对付骑兵有奇效,但是长矛、斧钺一样如此,并且造价更加便宜。

“此乃陌刀,极重,但威力无穷,”刘振华说道,“待会你们上前来,领取适合自己的兵器,切记量力而行。”

“接下来让你们看看这陌刀要如何去用。”

说着,刘振华上前一步,从地上拎起一把陌刀,购买之时对于这陌刀的介绍只有一句,“挺在身前,手臂弯曲,留有前刺的余力,多人配合,如墙而进。”

他将这句话复述,并且演示出来,不得不说,越长的武器,打起来威慑力就越大,这陌刀足足比钢筋棍子要长出八十厘米,将近一个挺进跨步的距离。

“这陌刀便是如此使用,一排长,你来试试。”

刘振华单手拎着陌刀,对着任宏利招了招手。

“是!少爷!”

后者将钢筋丢在地上,随后略有些笨重的跨步而来,捡起了地上的陌刀,他本来是喜欢钢筋的,因为钢筋又硬又长,纹路好看,闪亮亮。

治愈系文豪?不,是致郁啊!  回到盛唐做武夫  这个文明很强,就是科技树有点歪  砸锅卖铁去上学  文娱:在下的刀子致郁全球  我家的墓园连着游戏世界  下海后,遇见魔女小姐  塞壬之刃  穿在1977  我编造了全球修仙时代  重生05,从不打灰开始  人在三国:从传道起家  足球:大器晚成,从莱斯特城开始  东京:从借宿家母闺蜜开始  从婴儿开始肝成御兽之王  我不只是神豪  起猛了,相亲看见前女友坐对面了  重生的我选择与天后领证  快穿之坚持做个老不死  我人类的身份,被恶灵老婆曝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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