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眼睛发涩,将宁晓抱到了自己腿上,两小姐妹一同在灯光下看信。
“信上写的是什么?”
裴小甘的字写得十分稚嫩,还有些字并不会写,便用图案代替。只有同龄的宁晓才能看懂。
宁窈读了一遍,其中一道图案如何都理解不了。
她指了指上头一只黑漆漆的墨点,问宁晓:“这是什么?”
“这个是蟋蟀。”宁晓奶声奶气地说。
“蟋蟀?”
为什么道歉的话里会有“蟋蟀”两个字出现?
宁窈抱着一肚子疑惑,重新将蟋蟀这两个字带回句子里,这终于明白了裴小甘的意思——
“对不起,我不该拿蟋蟀吓你。我只是想找你顽。”
最后这个“顽”,是个别字。
他应该是想写“玩”。
宁窈终于捋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所以昨晚裴小甘想来找你玩,所以送了你一只蟋蟀,你害怕虫子,所以摔着了?”
宁晓愧疚地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不怕蟋蟀,我每天都跟蟋蟀一起玩,”她奶声奶气地说,“我怕,被发现。”
她指了指自己毛茸茸的碳粉褪色的半灰半白的头发。
明亮的眼眸上有一圈白色绒毛,像一只要融化的小雪人。
宁窈眼眶猛地一酸,几乎要掉下眼泪来。
她心中不是滋味,宛若压了千斤的重担。
“好了,现在没事了。”她悄悄拭去眼角的泪,吻了吻宁晓的额头,又摸摸她的头,“玩去吧。”
“嗯。”
宁晓第一次收到信,甚至是第一次和除宁窈、姆妈之外的人接触。她一整晚都十分兴奋,从椅子上蹦下来,满屋跑来跑去。她尤其喜欢宁窈从集市上给她带回来的兔子灯,那灯被她玩得太久,已经快破碎了。
宁窈这晚没看医书,在看妹妹。
宁晓这个年龄,正是爱玩爱笑的时候,却因为这病一直在躲躲藏藏,连前院都不敢出,见到人就跑。不知道什么是集市,什么是庙会,连只寻常的小兔子宫灯也没见过,才会这么当个宝贝。也没有一个小伙伴,所以见到同龄的孩子,第一反应不是上前交朋友,而是拔腿就跑,叫自己白白跌了一大跤。
她总说,自己一定会治好妹妹的病。
可是一日两日三日四日,遥遥无期之后是遥遥无期。
她要让宁晓就这么在没有尽头的等待里,和虚无缥缈的期望里一天天长大吗?她这个姐姐,究竟是怎么当的。
宁窈想了一整宿,终于在心里悄悄做好一个决定,给玩累熟睡过去的宁晓掩好了被角。
*
翌日一早,宁晓打着哈欠起床,顶着乱蓬蓬的白头发,就到处找姐姐,“姐姐,姐姐。”
姐姐不在屋里。
宁晓自己乖巧地下了床,就看见桌上放了一件猩红色的羊毛绒小斗篷。那斗篷的帽子上有一圈白色绒毛,可爱极了。小斗篷旁边还有小背包、小水壶、小点心和小水果。
这是谁的东西?
重生美利坚,这是我的时代 镇古大帝许辰苏芸百度云 晴歌唱晚 娘娘万福(清穿) 藏仙 穿书后和恶毒男配HE了 一品丫鬟顾青鸢容锦 [原创3] 流觴曲 永的日记 佳人不惑 诡异降临:开局抱大腿,奔赴诡生巅峰 娘娘只想寿终正寝 圣雅女神传之新神族 糙汉与娇娇 我给佛祖当说客 坏坏小萌妃 谁说医疗兵不能一拳一个了 季天侯厉元朗 临渊羡玉 异武凌天
男人一辈子最值得骄傲的事里包括服一次役,当一回特种兵,和世界上最强的军人交手。还有,为自己的祖国奉献一次青春,为这片热土上的人民拼一次命。这些,庄严都做到了。(此书致敬每一位曾为国家奉献过青春,流过血洒过汗的共和国军人!读者群号764555748)...
邪君的逆天狂妃简介emspemsp关于邪君的逆天狂妃现代特工,身怀异禀,一朝穿越,成了东璃国舒家的废物三小姐。前身受尽欺凌,人人厌弃,被人设计跌落悬崖。一朝重生,锋芒四射!今后谁让她不好过,她就让谁完蛋!只是,那权倾天下的冷面...
算死命简介emspemsp关于算死命我刚出生的时候,喝了几天狼奶,我把这头狼当妈,我以为我一辈子见不到她,直到有一个女人过来找我...
渡却失败后我样样精通简介emspemsp关于渡却失败后我样样精通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一朝渡劫失败,魂穿异世,所索空间神器没丢,天赋更上一层楼。原本半瓶水咣当的夏语昔在第一次炼丹时,发现自己天赋绝顶第一次制符时,精彩艳艳第...
这是一个带着部分现代记忆的女孩转世投胎成了红楼里大周朝的一个皇孙徒明宣,只是碍于种种原因一直当做女孩养,后来恢复男儿身,一步步登上天下至尊的故事。本文借鉴红楼部分背景,架空朝代,主要参考明清两代。关于女主,是个出场较晚,也有特殊经历的人。关于红楼中的人物,所占篇幅不多,具体如何要看剧情发展,不过早早出场的林黛玉会有一个很好的结局,黛玉的性子也会因为明宣带来的蝴蝶效应而有所改变。红楼世界是有神神鬼鬼的世界,但纵览全文,没有看到一个仙子能下凡的,可见凡间已是人道当立的时候,明宣到红楼不是去修仙的,而是把人道发展到一个新的巅峰。如果您喜欢红楼之一代圣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一个人的抗日简介emspemsp关于一个人的抗日很早便想写抗日题材的作品,而且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抗日。本书主角没有呼风唤雨招兵买马,与日寇进行千军万马式的战斗,更没有改变历史的巨大能量。但他尽自己所能在尽力改变着周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