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可如何是好……药师当初明明说了,那画族当中法力高强的人可以将所画之物变为实质的啊,为什么……为什么……”曼沙满脸的绝望痛苦,整个人倚靠在安如月的身上,喃喃自语着。
苍无念眉头紧锁,似是在思考什么,许久之后他突然开口道:“母亲,我觉得那个男人在说谎。”
曼沙原本还沉浸在希望幻灭的痛苦之中,听得苍无念突然冒出这么一句,她微微有些错愕的问道:“念儿何出此言?”
“他只是一个会些许法术的流浪道士,如何识得画族之人?即便有缘认识,当年药师救了那画族垂死之人的性命,如此大的恩德都未曾有幸受到邀请去那个神秘的地方,凭什么这个男人就能够去到那个地方?如果他真的去过,只能说明他与族中很重要的人物相交匪浅,要什么样的交情,画族中人才能破例将他带入族中?还有,这个男人先是说画族人没有那样的能力,见母亲不死心,最后才十分肯定的说画族所在之处常人无法进入。若是他真与画族人有如此亲密的关系,他必然有方法进入,即便他进不去,他认识的那个人也一定能够带他进去。”苍无念有条不紊的分析着洛凡此番表露出来的破绽。
的确如苍无念所言,这世上还有什么比救命之恩更大的恩德?这样的恩德也只是换来一个对方坦言自己身份的消息,那洛凡何德何能,能有幸成为画族的座上宾?如若真的有,他又岂会被画族拒之门外?
想通了这个道理,曼沙决定再去找一次这个洛凡,这个男人一定有问题,无论他需要什么样的代价,曼沙都一定要求得进入画族的方法。
看了看周围,曼沙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我们先回镇上,回到镇上我立刻去找他。”
……
洛凡离开之后又重新回到了无忧酒肆,进入酒肆的时候,只见乔三娘正独自抱着之前那坛酒坐在桌前发呆。
见洛凡回来,乔三娘先是惊喜,随即又忍不住板起脸来:“怎么?看见那位夫人生得貌美,你便如此按捺不住?招呼都不跟我打一个就带着人家跑了?”
洛凡挑了挑眉,一把将乔三娘手中的酒坛子抓了过来,直接揭开封盖对着自己的嘴猛灌了几口,然后才悠悠的说道:“三娘,无论我跟哪个女人跑你似乎都管不着吧?”
乔三娘的心狠狠的抽了抽,那是一种被心爱之人漠视的疼痛。
半年之前,这个男人生死不明的躺在她的店门口,一开始她以为是哪个村子遭了天灾逃亡而来的流民。可是当她将手探向他的脖颈想要看看他是死是活的时候,他却突然一把死死的抓住了她的手,嘴里呢喃不清的说着些什么。
乔三娘想要抽回自己的手,可是意外的发现这个男人的力气奇大,像她这种练过功夫的女子,寻常大汉随手也能放倒三五个,面对这样一个身形并不算壮实的男子她居然连自己的手都抽不回来,她开始怀疑眼前这个看起来如同流民一般的男子绝非凡人。
无奈之下乔三娘将洛凡搀扶起来,将他弄进了自己酒肆内的卧房中。洛凡一沾床又沉沉的睡了过去,乔三娘只得打了盆水将他脏兮兮的脸和手擦干净。
她本就是江湖儿女,平常做事不拘小节,男女之别在她的眼里倒也不是看得很重。当她找来一套干净的男装想为他换上的时候,乔三娘惊讶的发现这个男人外形看起来虽然有些消瘦,可是破旧的衣服包裹之下的却是一身精壮结实的肌肉,当然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男人的身上有着许多大小不一的伤疤,有的伤疤一看就是有些年头了,有的深有的浅,还有几道看上是去新伤。
洛凡的这一身伤痕深深触碰到了乔三娘内心最柔软的那个部分。她曾经想当一个女侠,行走江湖行侠仗义,她也练过苦工,知道习武的不易。如果先前她无法从洛凡的手中挣脱出自己的手,她还能安慰自己说是此人有几分蛮力,那在她看到洛凡满身伤痕之后她就彻底的明白不是那样了。
洛凡身上的疤大都的刀伤和剑伤,还有一些是类似暗器之类的东西所伤。看他如此落魄的打扮醉倒在她的酒肆门口,想必一定不会是坏人,如今这年月,坏人大都富得流油,怎么会像他这般衣着破旧胡子拉渣。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她已经听清楚洛凡口中反复呢喃的只有两个字——蕊儿。
蕊儿,定是个女子的名字。看他如此心伤和痛苦的模样,想必应该是一个对他很重要的女子。那是一个怎样的女子,是他的妹妹?女儿?还是……他心爱之人?
有人说,如果一个女子对一个陌生的男子产生了好奇,那这个女子很有可能在探寻这男子身上的秘密的过程中慢慢的爱上他,反之,男子对女子也是如此。
不过很可惜的是,洛凡从未对乔三娘产生过好奇,所以这便成了乔三娘一个人探寻洛凡秘密的旅途,洛凡却从未陪她参与。
当洛凡清醒过来,发现自己睡在一个不认识的女子的卧房内,他一点也没有惊讶。见着乔三娘的时候,他也只是简单的道了声谢。他之所以没有离开这个地方,是因为他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乔三娘这里有酒,而洛凡身上有能够吸引乔三娘的神秘感,于是两人很默契的没有捅破这些东西,半年来两人都相安无事并且还十分熟络了,至少乔三娘觉得两人之间已经有了不浅的交情。
洛凡也并没有在乔三娘这里白吃白喝,他写得一手好字,绘得一手好丹青。这一点令乔三娘很是惊讶,她从来没想过一介江湖武夫,做起这些文人墨客才会做的事情居然一点也不含糊。
镇上稍微有点名声的人家听说洛凡会写字作画,都跑到酒肆来瞧他,在见到他却有真材实料之后纷纷想要请他回家给自家的孩子当先生,琴和棋尚且不知他会不会,这书和画他是已经占了两样了,而且一看就知道是各种好手。
可是洛凡却一一回绝了,他觉得自己去当别人的先生只会误人子弟,若是有人有兴趣买他的字画,倒是可以直接将钱给乔三娘,乔三娘把酬劳兑换成玉泉酿给他就行。
乔三娘发现洛凡很奇怪,经常到了晚上就不知跑去了哪里,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那么一回半夜醉醺醺的倒在酒肆的门口,直到乔三娘第二天一大早打开店门才将他扶回房间。
后来乔三娘才知道,这个看起来总爱做类似潦倒道士打扮的男人时常流连烟花之地。他每一次醉醺醺的回来,必定是去了镇上最有名的醉夜楼。
醉夜楼除了姑娘漂亮有风情,还有一样东西也是这附近几个城镇都很出名的,那就是醉夜楼卖的酒,那酒名叫“醉生梦死”,据说许多人去醉夜楼宁愿不要姑娘也一定要尝一尝这酒。
乔三娘不知道洛凡去醉夜楼究竟是去寻欢作乐还是去喝酒的,不过不管是哪一样,都证明这个时常看起来疯疯癫癫的男人并不穷苦。
当然,乔三娘宁愿洛凡只是去喝酒的,若是去寻花问柳,那真是要将她的心都伤透了,她对洛凡动了心思她不相信洛凡看不出来,但是洛凡如果宁愿去碰一个青楼女子也不愿意碰她,可见她在洛凡的心目中连青楼女子都比不上。
梦之杜鹃 丁丁重生记 总裁的代孕宝贝 恋恋浮城 九零棚户人家 放课后的教室 不做女主真开心[快穿] 女主她逃婚了 女主渣化之路 〖卡萨布兰卡《[边伯贤]最后情诗》 不做替身 男主们为我争风吃醋[快穿] 饲养蛊女[玄学] 小康奋斗史 你迟早会喜欢我 贪吻 成为暴君之后 队友都是深井冰[电竞] PARTS:被遗忘的海岸 神灵不要我做人
(本书现在高订12000,均订5000,质量有保证,请放心入坑!)陈潇不小心穿越到了亮剑世界,刚好碰上苍云岭大战,他就在李云龙的阵地里拎着一袋现代良种土豆,突围后李云龙居然想抢他的土豆。你敢相信?我的团长跟亮剑是一个世界?如果您喜欢从亮剑开始当老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锦绣归简介emspemsp关于锦绣归新书引凰为后欢迎围观,求收藏求推荐她是一个孤女,却从不缺爱缺亲人。在大宅门里生存,该懂的必须懂,该会的咬牙也得学会。别人的家再美满,咱不眼红。别人的爹娘再有权势,咱不稀罕。别人的良缘,咱看看算了,世上好男儿多得是,咱就是一朵在哪儿都能活好的野蔷薇,小日子总能过舒坦了。虾米?内啥别人的一切其实都是自己的?喜不喜欢,家就在那里。争与不争,爹娘都会爱你。既然是良缘是早就看对了眼的那个,当然...
老公立正,向妻看齐简介emspemsp关于老公立正,向妻看齐找个兵哥哥过日子,是纪凡穿越后的首要大事。可眼前这个嚷嚷着要娶她的兵大叔是怎么回事?带着一个小豆芽一般的儿子不说,还有一个时时刻刻想着要她命的前妻,怎么破?小豆芽一本正经...
我愿为你屈膝,成为你生生世世的不二臣。任慈。星际第七区。夏氏二小姐夏莫颜第一次回乡,便遭遇了离奇灭门爆炸惨案。系统想要查清真相和救回姐姐,需要先集满最强星际指挥官R的十二块灵魂碎片。然而第一块碎片的现主人,就让她皱了眉,是她的‘克星’任慈哥哥。任慈薄情入骨,孤傲成瘾,对世上任何美色都毫无兴趣。直到夏莫颜以妻子身份,闯进他无趣的生活。任慈夏莫颜就是我的命。可当偏执贵公子以为,枕边人留在他身边,似乎只是想偷他东西时,他发了疯。匕首架在她脖子上。任慈我的心被你视如草芥,那我现在就掏出你的心看看。她反抗,利刃划破他的手,她冲出豪宅。夏莫颜我自以为,动心的不止我一个,是我错了。任慈发现自己误会了夏莫颜后,开启了疯狂追妻模式,行迹遍布大大小小各个星区。卑微任慈还在生我的气吗,为什么这么久都不给我打电话。夏莫颜浪费钱。任慈你想不想我?夏莫颜来姨妈了。某天。某年轻指挥官任慈前辈大你六岁,不如我更适合你。夏莫颜老是老了点,好用。任慈我就当她是在夸我了?好的。(1V1双洁甜文治愈系。)如果您喜欢任先生非要和我谈恋爱,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A级驭灵师完结番外简介emspemsp顾厌在二十二岁这一年,没有等到猫头鹰叼着信封通知他去霍格沃兹魔法学校报道,却遇见一个叼着烟的奇怪女人通知他灵印已觉醒,伟大的组织期待他加入???顾厌哦,那你们属于事业编吗?不。月圆之夜神秘失踪的少女,古树下长出的诡异石像,荒井壁沿的三指抓痕…顾厌存哥,你是不是喜欢乖的又拒绝不了骚的?是啊。沈存低语,所以我喜欢你,又乖又骚。当尘封的秘密被开膛破肚,哪怕与这世界倒戈相向,我也会陪在你身边,至死不渝。「燃爽向,单元剧加主线剧情,he」…...
那天遇见他,我的心里像是炸开了一方烟花,热烈又绚烂。我原以为我是相府嫡孙女,一国之后,兢兢业业,谨小慎微的在后宫中认认真真勾心斗角的宫斗着。结果一朝死去,我竟是九尾狐族狐君天赋不高又不受宠的幺女,最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做为一名九尾狐,我竟只有一条尾巴。当我做为一只狐狸漫山遍野的疯跑时,又有人跑来告诉我,我只是一块石头,受某人点化才修成人形,羽化成仙。受他三滴血,无论我是什么,都会受眼尾处的凤凰花指引遇见他,爱上他。他高高在上,断情绝爱,又岂是我所能肖想的,仙神活太久大多无情,凡世众生虽苦却有血有肉。当我被某人虐的体无完肤欲要逃跑时,被某人困住,某人咬牙切齿的说见色起意唐突了本尊,竟想跑。这是一块破石头的修仙史,有虐有甜。愿你喜欢。如果您喜欢神尊被我拉下了神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