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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原本松软的土地深深地挖开,靠着简单的石锄备出垄墒,半步一行,这是和别处完全不同。
到中午,别人歇晌的时候,适背着一个柳条筐,拾捡阡陌间的狗屎、牛粪。每天傍晚吃饭之前,又会跑到淤泥池中,挖出一筐淤泥,填在自己的那三亩小地上。
每一行垄墒之间,都细细地埋好难闻的艾叶,让那些习惯在地下生活的蝼蛄地蛆无可奈何地搬走,远离这难闻的气味。
种下种子的前几天,每天晚上都靠着一张凉席支起的小棚子,恐吓着那些趁夜出来的老鼠。
玉米传粉要靠风,所以玉米要种的很密。否则那些花粉到处乱飞,落不到穗子上,玉米粒会像是七十岁老人的牙齿一般,稀稀落落。
胡萝卜喜欢水肥,需要深挖松土。否则僵硬的土地上长出的胡萝卜不能叫鬼指,也或者那天鬼是武大郎的模样。
地瓜叶子喜欢扎根,若是平时需要将这些扎的根挪走,但在这时候需要让他们多扎根,以长出更多的块茎。
南瓜喜欢爬蔓,可不能让他们和花生太亲近,不然要把花生给遮死……
不同的作物,要用不同的手段。
种地,是项技术活,不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活,只不过这项技术已经深入到诸夏后代每个人的心里,以至于让人们以为这是最卑贱和最没技术含量的活。
在苇看来,这哪是侍弄庄家,简直比得上远处贵族私田里那些侍候贵族的隶奴了。
若是地要这么侍弄,可要累死个人,一家百余亩地,这样精耕细作可不行。
他哪里知道适所熟悉的那个年代之前,人多地少,精耕细作已经成为农家的本能,再不是春秋战国之时地多粗犷的年月了。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适的肩膀因为整天背筐变得厚实了,双手有了和木头整日亲密接触留下的茧子,身子也瘦了一圈。
除了每天要忙自己的事之外,白天还要帮着苇和芦花忙地里的活。纵使兄妹俩都不用,他也依旧如此,以交相利的角度看,他家最缺劳动力,自己算是个只吃饭不要钱的长工,怎么都不会有人厌倦。
晚上则是撑着疲惫的身体给大人和孩子们讲故事,讲一些简单的疾病预防,讲一些简单实用的农闲可做的手工业。
累的实在扛不住的时候,适会躲在没人的地方,自己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想要做大事总要吃大苦,必须保证第一波收获惊吓到众人,这样才能讲天志明鬼,这样才能在墨子回来之前就有所名声。
人是最为坚韧和有耐力的动物,牛马都不及,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
适也不知道,但这一个月后,他知道自己原来竟能吃这么多的苦。
两个月后,天更热了。
一场夏雨之后,那些昂贵的种子带着强大的生命力,不断地朝着天空伸展着自己的手臂。
四行玉米长得常年拉弓的贵族的拇指般粗细地瓜铺满了那一小片土地还在不断扩张土豆没有从美洲偷渡来的瓢虫侵害并无天敌芝麻节节升高已经绽出黄色的小花小孩手掌般大小的南瓜花中野蜂蝴蝶并舞高粱太少算不得青纱帐却也站的笔直花生的第一朵雄花已落刺破泥土想要和女花生相会……
旁边那个可以挡烈日、挡夏雨的简单凉棚下,苇和芦花已成了常客,欣喜不已地看着这些不断成长的作物,怎么看也看不够。
比起原来漫天撒籽的散乱,成行成列的作物像是最精锐的士兵,说不出的壮美。那些铺开的绿叶黄花,结出的是几个月前听到的亩产数石的希望。
适选了两根胡萝卜,挖出来洗干净递给兄妹俩,脆甜的味道带着清香,芦花觉得这是自己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
早没有了当初听到鬼指这两个字时的恐慌,反倒是充满了对天鬼的感谢。
汁水在口舌间荡漾,舍不得下咽,而是咀嚼成商丘河畔常见的细沙般的糊浆,小心翼翼地用舌尖感受着。
清脆的响声后,芦花将剩下的一半递给了适。
“你怎么不吃?”
适没有接,笑道:“我吃腻啦。如今鬼指是好东西,你们就是天天当饭吃也吃不腻,至少比饿肚子强。可我们墨者啊,却盼着天下之人吃腻了鬼指,终于发现还是粟黍麦好吃。”
芦花想,怎么会有人吃腻了鬼指?要是自己选,宁可天天吃鬼指,要是煮熟了也一定很甜。
或许有一天,真的吃腻了,可最多也是发现粟和黍比这鬼指好吃,麦子算个什么呢?怎么能比这东西好吃呢?
又一声咬断了鬼指的脆响后,芦花靠近了适,小声道:“小哥哥,你肯定没吃过麦吧?麦才不好吃呢,煮的再久那皮也不好吃。”
她想,鬼指啊、墨玉啊、夏葵啊这些东西,你肯定比我知道好不好吃。
可是麦子啊,我可吃得多了,真的不好吃。你要说麦子好吃,别人可要笑话你。
我可不想让别人笑话你。谁也不行。她想,然后想着自己应该给自己做一件好看的新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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