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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外公其人(第1页)

外公是江苏人,他初来上海时,还是个半大孩子。

跌跌撞撞,老乡托老乡,最后进了一家钟表铺当学徒。学徒其实就是免费的家佣。给师娘干了几年活后,他二十出头,终于能在师傅身旁打下手。

后来,见师傅实在捂手艺捂得紧,他偶然见一家报馆招聘机修师,斗胆报了名,运气加持,他竟然被录取了。

是家英文报馆。

报馆里的机修师比钟表铺里的师傅大度得多。外公愿意学,机修师离职前,就尽其所能地教。

耳濡目染,外公能用英语跟报馆里的人简单交流,只是不能阅读。所以朱盛庸读英文报给他听,正是投其所好。就算听不太懂,也能让他想起在报馆工作时的时光。

朱盛庸虽然是外公的外孙,然而外公本人并没有亲孙。舅舅们不仅在外地,养的也都是女儿。而外公因为在英文报馆工作很多年,深受欧美文化影响,知道对欧美人来说,亲孙和外孙,是同一个称呼。

在英文报馆工作几年后,攒下一笔钱。后来逢上报馆撤馆,外公就辞了职,用存款开了家小杂货商店。

在开杂货商店的日子里,他发现当时的线卷锭对寻常主妇来说,实在太大。要是能把大的线卷锭分装成小的,就会受欢迎得多。他开始手动分装,销路很好,供不应求。

后来他发动家里的孩子们一起分装。可效率还是太低。

最后,外公凭借他在报社积累的机械知识、他的聪慧和坚持不懈,竟然发明了简易有效的分装机器!

靠着分装线卷锭,外公的杂货铺在上海立住了脚。每次赚到的钱,外公都仔细地存着,最终利滚利,攒下很大一笔。

外公在四十几岁时,用这笔钱建立了一个纱线厂。一开始规模很小,慢慢增大投资,变成了有几十个工人的真正的工厂。

如果只是有经商头脑,朱盛庸还不至于如此敬重外公。

外公来上海后,稍稍经济宽裕之后,就开始接济江苏老家的亲人。到后来,他几乎是靠一己之力,养活了江苏老家大大小小几十口人,帮他们走过吃穿困难的年代。以至于,江苏老家的人,从老到小,几乎各个将外公当恩人看待。

后来江苏经济发展起来,老家的人来上海,都会专门给外公捎故乡的特产。他们对待外公的态度之恭敬,让朱盛庸看了热血沸腾。他无数次在少年时期,幻想外公其实是金盆洗手、隐匿江湖的武林盟主。

外公对故乡的亲人舍得,对自己和小家,却极尽苛刻。外公的衣服鞋袜,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孩子们也穿得像赤贫的无产阶级。

外婆离世后,没有人给他缝补衣物,他就自己颤抖着手补。外公的很多袜子,根本看不出原来是什么颜色、什么材质的。

也许是外公对自己小家太苛刻了,以至于他的孩子们,除了小姨妈,都不恋家。大姨妈甚至剑走极端,疯狂迷恋华丽的服装。就业后好多年里,会倾数将自己的工资全买成衣服鞋帽。

一生勤俭,一生努力,一生奋斗不息的外公,还没有用过抽水马桶,还没有住过高楼,难道就止步于此了吗?

朱盛庸替外公感到不甘。

他靠墙而立,目光一刻不离地盯着写有“抢救”的隔离门。

比起庸庸碌碌的父辈,外公少小离家并在大上海闯下一席之地的人生传奇,才是朱盛庸向往的人生目标。外公一定要挺过这个关头,亲眼看到他在异国他乡也闯出一片天地才好!

正浮想联翩,突然劈头挨了一巴掌。

朱盛庸愕然回头,看到悻悻然的爸爸。爸爸压低声音:“小赤佬!站都站不来?磨来擦去,好好的衣服都被你磨坏了!”

朱盛庸头一低,乖顺地离开墙壁。

武王孝子,纣王贤孙  仙侠,我有一个模拟器  从双城之战闯入英雄联盟  万物品鉴系统  特种岁月  魔女她今天要转正  武当摸鱼十年,六大派把我曝光了  鹃鸟沦丧  这个明星过于全能  诸天之从木叶开始  重生成世子的心尖宠  今天追到盛医生了吗  仙女别跑  我,圣主之子,青龙果实制霸美漫  偏执校草装温柔钓我  抗战:跟着李云龙混成将军  穿书:我居然成了舔狗大反派?  末世避难所,我有拼夕夕无限强化  异界神级天帝  末日游戏:开局忽悠爱丽丝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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